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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师范大学财务处工作职责

发布者:财务处 [发表时间]:2025-05-14 [来源]:财务处 [浏览次数]:
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、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,负责起草、修订学校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。

二、负责对全校各项经费、资金进行统一管理,统筹安排。

三、加强预算管理,检查监督学校预算执行情况,按时编报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年度预算决算报表。

四、负责筹集和调度资金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及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。

五、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业务,按规定核算与监督经济活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六、负责管理学校收费工作,监督收费执行情况。

七、负责全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。

九、组织协调税务、财政、物价、审计等检查工作。

十、加强财会队伍建设,做好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