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。
二、负责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及管理(含执行情况跟踪、绩效考核)、会计报表编制、配合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、上级等部门有关报表的填报,科研项目预算审核、立项、结题等工作。
三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、制度和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草案,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,组织编制学校部门预算分配方案。根据校常委会批准的部门预算分配方案行文并下达部门预算。
四、根据正式的部门预算及时下拨各单位经费预算指标。
五、负责定期对到校拨款经费进行统计并及时通知各单位,督促其尽快使用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六、负责全校有关专项经费的追加申请工作,做到及时沟通与协调,保证追加的专项款项及时到位。
七、负责对部门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、监督,加强预算控制,维护预算的约束性、严肃性和有效性。非特殊情况,不能随意调整,不能挪作它用,避免资金流失和浪费。
八、负责编制各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表,进行综合分析,对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定期向校内公布。
九、按照有关规定,认真编制好应缴财政专户明细月报表,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,并及时填制计划用款书,申请财政返还。
十、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,每月编制正常用款计划和临时调整用款计划、政府采购用款计划、专项用款计划,保证各项业务及时、顺利开展。
十一、负责年终清理、转帐、结帐工作,做好年终决算及会计报表的编制、审核及上报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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