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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科工作职责

发布者:财务处 [发表时间]:2015-01-26 [来源]:财务处 [浏览次数]:

 

一、负责学校的财务报账工作。  

二、负责学校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。  

三、负责对发生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、记账、复核、稽核工作。

四、协助学工部门、研究生院等单位做好学生奖、助学金的发放工作。  

五、负责指导学校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。  

六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 

   

联系电话:0771-3908910  

地址:明秀校区行政办公楼107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