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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科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01-2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负责学校的财务报账工作。

二、负责学校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。

三、负责对发生经济活动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、记账、复核、稽核工作。

四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、各项津补贴的发放工作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。

五、协助学工部门、研究生院等单位做好学生奖、助学金的发放工作。

六、负责指导学校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。

七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联系电话:0771-3908910

地址:明秀校区行政办公楼107报账大厅